了解到夏红梅,不费吹灰之力便赢得了第一场比赛,沈一欢便离去了。
第二天,罗婉君和夏红梅谁都没见到沈一欢出现在会场,自然是知道初赛的水平太低,来看也只是浪费时间。
不过,两人都好奇,沈一欢会去了哪里?
这崂州,他应该也是人生地不熟的。
而此时,沈一欢正在林媚躲藏养伤的宅子中,看着林媚梳妆打扮。
插个闲话,这沈一欢,真是相当喜欢那家的焖肉面。
厅中方桌上,还能看见打包回来、林媚吃剩下的焖肉面。
画好远山眉的林媚,又梳了一个坠马髻。
发髻往左侧梳,形成一团向左侧斜垂的秀发,那斜垂部分的发髻像极了坠马的姿态,尽显妩媚娇态,又极具端庄典雅的美感。
配着一身大红的衣衫,整个人面若桃蕊、光彩照人,可说是富贵华丽,引人瞩目。
看着沈一欢犹如初哥一样看痴的模样,林媚忍不住低垂螓首,红霞早飞满两腮。
“带你去个好地方!”
沈一欢带着林媚,双人一马快速出了崂州城。
天晴气朗,崂州城西侧的飞霞山,高耸数千米,巍峨壮丽,秀美非常。
沿着山道而上,左右满是参天古木,右侧更是奇峰迭起、怪石嶙峋,山幽林密、溪水长流。
虽道路崎岖,林媚已走得有些喘息,但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愉悦。
十二年的幽禁生活,哪里有过这样的体验?!
自由自在,畅快淋漓。
见边上清泉汩汩、溪流潺潺,她忍不住寻了一块石头坐下,拍水嬉戏。
溪水蜿蜒流淌,哗啦啦的水声,如歌般悦耳,林媚静躺在一块石头上,闭了眼睛,仿佛与这山林融为了一体。
风吹叶声,小动物的叫声,和谐无比。
只觉身心放松,将前尘往事俱都忘怀,不知不觉间伴着这片从未经历的舒适,睡了过去。
不知过了多久,只觉一股烤鱼店香味传入鼻中。
醒来的林媚抬头一看,正是沈一欢在那一片深泉旁,捕捞了四条鱼,架在自制的架子上,正烤得焦香四溢。
听见动静回头的沈一欢,已是吃得满嘴流油,眼带喜色,笑道:“你醒了,快来尝尝我的手艺。”
早又拿起一条烤鱼,快步而来,递给了她。
林媚心情愉悦地接过,顿时香气扑鼻,贝齿轻咬之下,只觉外皮烤得酥脆,内部鱼肉则鲜嫩多汁,美味可口。
沈一欢见她吃得欢喜,也忍不住嘿嘿一笑。
林媚莞尔一笑,伸出手来,为沈一欢慢慢拂去沾在嘴角的鱼皮。
哪知沈一欢趁她不备,亲吻上她的芊芊玉指。林媚如遭雷震,心如鹿蹦,只觉浑身酥软了半边。
看着沈一欢灼热的眼神,林媚又惊又喜,媚眼如丝的她缓缓在大石上躺下,一时间体态婀娜,媚态横生。
沈一欢欲火猛燃,哪还忍得住,早已俯下身子,抱着她亲吻起来。
郎情妾意,两人紧紧相拥、缠绵悱恻起来。
正当沈一欢想要伸手解开林媚的衣衫,却听见一阵高歌传来。
草色侵古道,踏歌行路中。
林深不知处,欲问迎松。
松柏不识趣,山溪将路通,
幽泉涤千遍,烦念万事空。
歌曲高亢嘹亮,虽似遥遥之外,又仿佛近在咫尺,震得林媚神志惊醒,欲念全消。早一把推翻了沈一欢,羞红满面地疾步躲往一棵大树后整理衣衫。
猝不及防的沈一欢,“哎呀”一声,摔翻在地,疼痛难忍。
缓缓起身,恨念难抑地望着那传来声音的方向。
该死的家伙,早不来晚不了!
偏偏,这个正上脑的时候来!
真是要命!
沈一欢抓一把清澈凉爽的溪水,抚了一把脸,听着有人脚步走近的声音。
回头看时,见一个中年落拓狂士,缓缓从山道处走来。
这人身穿一袭半新不旧的长袍,约莫四十岁上下,有几分落拓,但发髻和胡须,却又经过精心打理。
一脸国字脸,浓眉大眼,透着傲气,时而炯炯有神,时而又偶闪烁着狂放不羁的光芒。
“小兄弟,打扰了!在下不慎迷了路,刚才在那转弯灯山角之后,闻到一阵烤鱼的香味,便寻了过来。”
这么好的机会,被你打断了。要是你,你会心情好吗?沈一欢冷哼一声。
不过此人还算守礼懂事,估计是远远瞧见自己两人在亲热,便以高声吟咏的方式善意提醒。
又说什么转弯山脚之后闻到鱼香的味道,意思就是我什么都没看到,来宽慰女子的心。
忽然,后面又传来一阵脚步声,山道又转来三五个书生,说笑着从他们两人身边走过。
额,沈一欢脸色大变,一阵无语。
原来以为,这段主路分叉而出的转角小路,是无人通行的偏僻之地。
哪知,却是许多人曲径寻幽的小道。
也怪自己不熟悉这山道,又一时情难自抑,把控不住。
自己不要脸面不要紧,而林媚女儿家若是被人看到,多有不妥。
还好这狂士高歌提醒,想来是一片善意。
沈一欢脸皮厚如城墙,一阵青白变幻,便已缓过神来,哈哈一笑,拉着那狂士,说道:“相逢即是有缘,先生不如尝尝我的烤鱼,看看我的手艺如何。”
那狂士眼中含笑,欣然而受。
一条烤鱼,七八下,便被他吃得干干净净,赞不绝口。
沈一欢见他举止慷慨利落,不觉更是生出好感,又递过去一串,笑道:“谢!”
仅一个字,表达谢意。
那狂士,见他不遮不掩,更没有恼羞成怒,更没有纠结郁闷,甚是洒脱,暗道不凡。
笑了笑,接过第二条烤鱼,慢慢吃了起来。
而林媚也回到沈一欢身旁,羞红着脸朝那狂士道了个万福。心中恼羞,趁身后狠狠掐了沈一欢腰间厚肉一把。
狂士一看林媚,暗道:好容貌,这等佳人,在我教,亦属不多。
看了两眼,便收回来目光,自称雷狂生,喜欢山川树林,故常年四处流浪。与沈一欢林媚闲谈起来。
沈一欢何等眼尖,自觉这人神光内敛,一团劲气包裹全身,似有非有,收敛自如,便知其武功之高,绝非等闲江湖人士可比。
雷狂生笑道:“这飞霞山,据说由罗玉岭、白马岭、狮子峰、葫芦岩、飞仙台等几处景点组成,既有地质奇观,更多自然风景。”
“尤其是飞仙台,耸立山崖之外,九天之风漫卷不定,凭栏临风,真有仙人腾云驾雾之感。”
“若是不喜与人群拥在一处,那白马岭最高处,唤作白马斑,犹如骏马的额头一般突兀而起,自成二十米方圆之地,大树参天,密林众生,清幽无比。”
“不过,自白马岭,至白马斑,山陡地斜,岩石光滑若卵石,轻功高超之人,才可能跃上。多有轻功低微者,一个不慎,掉落山崖而死。所以,听说现已人迹罕至。”
人迹罕至!
沈一欢一脸正色地听雷狂生高谈阔论,目光又悄悄瞥了林媚一眼。
林媚哪能不知他的心思,早已羞红了脸。
雷狂生只当未见,待将那第二条烤鱼吃干净,便识相地道了声谢,飘然而去了。
沈一欢见他来去潇洒,又知情识趣,不觉更添好感。以后雷狂生走后,自然被林媚好一番埋怨捶打。
只这一番折腾,二人倒是没了欲念。
又漫步游走了许久,便寻了一处宽阔敞亮的平台,各坐一角。
看山林起伏,望飞瀑奔腾,听临泉叮咚,闻鸟儿脆鸣,享受着温暖和煦的阳光,任山风拂面,只感无限惬意与满足。
如沈一欢所言,飞霞山一行,磅礴大气的自然风光,令林媚再无“笼中鸟”之感,身心愉悦,人生如重启一般。
待到两人回到住处,已是夜幕已深。
听得身后一阵粗声喘息,紧接着,林媚便被沈一欢从背后紧紧抱住。
林媚只觉一股强烈的男人气息喷在她脖颈间,便觉脸颊滚烫,羞涩难挡。忽然觉得臀部被什么东西顶着,更是瞬间浑身酥软无力。
沈一欢也不说话,只是趴在她脖颈间厮磨不已。
林媚满脸羞红,低声说道:“要不,我今天就把自己给了你吧。”
听到这话,如闻仙乐一般,沈一欢再也按耐不住,将她一把抱起,走向秀床。
帷幔落下,林媚俏脸红艳欲滴,眼梢春情泛起,一双眉目微微紧闭,娇态婉转,任他肆意而为。
欲火大炽的沈一欢,一时间为之神魂颠倒,内心哀叹道:“师傅,你说的《倒转童子功》,跟第二个女子发生关系,仅剩的二成功力,也会废掉,可千万别是真的啊。”
不过,最后一丝清醒,转瞬也被欲火燃尽,一片暗幕中,粉汗滴罗衫,春雨几度忙,恩乐无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