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错小说网 > 科幻小说 > 美剧大世界里的骑士 > 第一千五百三十四章:艺术(求月票!!!求订阅!求推荐!)
    “这里吗?”罗夏穿着一件褐色大衣,带着圆顶硬礼帽走进了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他的打扮很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便衣警探的风格,非常的芝加哥风。这是罗夏的个人兴趣,他似乎对那个时代非常的迷恋。

    “是的,长官!”一个新人警探看着罗夏那不断变换的免遭,心中不由自主的感到惧怕,但还是马上立正站好大声的问好。

    罗夏的墨迹面具,面具上的墨迹会随着他的心情不断变化。那是由托尼·斯塔克发明的一种新型面料,双层布料中间的粘性流体对热量和压力敏感。托尼·斯塔克是打算用其来讨好佩珀的,但佩珀觉得托尼完全没有时尚感,这面料丑爆了!于是果断拒绝,于是这玩意就成了托尼众多无用发明之一,被丢进了斯塔克集团的仓库中。

    罗夏原本的面具在抓捕中被破坏了,于是萨吉就想着给罗夏重新搞一套面具。结果罗夏看中了这种面料,罗夏觉得布料很美。而且这面具有类似罗夏墨迹测试的不断变换的对称墨迹,于是罗夏认为这是一个完美的巧合,所以选中了它。

    但不得不说,当你看到这个面具,再加上罗夏那冷酷的气质,让他看起来非常的可怕。

    罗夏却对此更加高兴了。

    带给罪人恐惧,是他最大的乐趣。

    罗夏没理他,直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罗夏之所以答应进入特部,其实就是为了所谓的杀人执照。特部有能力把他的任何一次杀戮给压下去,比如逮捕某个罪犯,罪犯持枪拒捕,于是罗夏不得已开枪反击……

    这种话术美国警察可是很会的。

    至少在纽约,任何负面新闻,凯都可以压下去。

    罗夏虽然坚持绝对正义,但不代表他真的不会变通。他的目的是为了惩戒罪犯,至于其他的……倒也没多大需求。

    可这也不能说明,罗夏有多喜欢警察。

    芝加哥底层人,就没一个喜欢警察的,罗夏自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他依然认为,美国之所以变成这样,就是因为警察的无能和法律的软弱。

    所以他还是不喜欢警察,即便现在也是警察。

    不过,暂时容身而已。

    罗夏很快来到了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这里是属于哥伦比亚黑帮的老巢,一座历史悠久的老房子。

    老房子不一定贵,关键是位置在哪里。

    这里属于纽约铁锈带,属于以前的工厂,后来被黑帮的人买了下来。

    外面看着破旧,实际上里面的装修和设备都相当好。

    “呜……”不等罗夏走进,就看到一个女警捂着嘴巴从房间里冲了出来。

    然后她撞到了罗夏。

    刚刚准备说对不起。

    结果一抬头看到了罗夏……立刻把要吐出来的东西给吞了回去……

    “长……长官……”

    “要吐离远一点,不要破坏现场!”

    罗夏的声音从面罩下传出来,就像是从地狱传出来的声音一样。

    让人不由自主的汗毛直立!

    “对……对……对不起!”

    罗夏却根本没理她直接走了进去。

    进去之后,罗夏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警会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太惨了。

    一个男人被吊在了窗户前,身上被几根绳子穿过身体,背后的肌肤和血肉被撕开,做成了翅膀的样子!

    这双翅膀非常的大!

    足足有两米的翼展!

    一个人背后有多少血肉?于是这对翅膀非常的薄,它是由极为精湛的手法,由背后的血肉片成的!

    现在正是白天,透过窗口进来的光,可以清晰的看到血肉的纹理和血管……有一种异常的美感!

    罗夏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可不是普通杀人犯可以做到的。

    专业!太专业了!

    “罗夏长官!”米丝蒂这个时候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虽然当初抓住罗夏,主要是因为夜枭和米丝蒂,但米丝蒂和夜枭都非常佩服罗夏这个人的本事……当然对于他的做法两人都持反面态度。夜枭和米丝蒂都是警察思维,认为罗夏太残忍了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对于自己特部的同事,罗夏还是比较认可的。至少不是白痴和废物。至于说理念差别,罗夏表示并不在意。他维护的是正义,又不是搞独裁,不需要别人都认可自己。

    “凶手很专业。”罗夏不喜欢搞社交,实际上他有轻微的社恐,要不然也不会带上面具,面具是他最好的保护,带上面具的他,可以抛开自己的真实身份,完完全全沉浸在罗夏这个身份之中。他厌恶自己的名字和本来的身份,所以很少很少脱下面具,这样他更自在一点。

    罗夏指着那对翅膀:“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出来的,凶手一定精通解刨,而且从伤口上看,凶手这么做的时候,受害者还没死,对了。”

    罗夏指着那个男人的脸。

    “这家伙是活活疼死的。”

    米丝蒂打了个冷战。

    她知道受害者死的很惨烈,可没想到惨烈到这个地步。

    而且,罗夏居然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。

    这让她这个警察有点汗颜啊。

    “现场有什么证据没有?”罗夏问道:“虽然以凶手的手法推测,他一定是个老手,应该不大可能在现场留下什么证据。但还是要循例问一问。”

    米丝蒂张张嘴,把刚刚想说的话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罗夏说的真特么对!

    “现场什么都没留下,凶手打扫了现场,连灰尘都没留下。”米丝蒂还是老实说道。

    罗夏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长官,那我们怎么办?线索断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!这就是最好的线索!凶手绝对不是第一次行凶,他应该还有很多案子,去查!”

    罗夏却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那这个家伙的人际关系要不要查查?”

    “可以查,但不需要废多大力气,这种货色,和连环杀人狂不可能有什么交集。”

    连环杀人犯有一个共通的地方,他们的目标,一般都以女人居多,或许也和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大多是男人有关。讲起来有点诡谲,但确实是女性成为连环杀手的可能性更低一些。所以大多数才认为,连环杀手都是男人,受害者全是女人。其实是因为女性更不容易成为连环杀手。另外一点就是从作案的可持续性来看,体力和胆识上处于弱势的女性相对于男性更容易杀,那么在连环作案时这一点就大大提高了成功率,降低了因为遭遇到激烈反击而失败甚至暴露的风险。

    像黑帮老大这种强悍的目标,不是连环杀手的目标。

    米丝蒂有点犹豫的看了罗夏一眼,然后问道:“那您觉得,可不可能是另外一个义警做的?”

    万恶的黑帮头子,残忍的杀手。

    看看罗夏。

    觉不觉得这个剧本很熟悉?

    罗夏也明白了米丝蒂的意思。

    但他并没有丝毫不适。

    毕竟他的确是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“不!绝对不是义警干的。”可罗夏却可以肯定,做这件事的人,绝对不是因为什么正义的理由!

    “额……为什么?”虽然这么问不太好,可米丝蒂还是好奇罗夏为什么这么肯定。

    “艺术!”罗夏说道:“没有义警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。我也不会,我虽然手段残忍,但绝对不会搞这么多仪式。看看这里,房间一尘不染,没有任何地方遭到破坏,还有受害者的摆放方式,都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做,义警的主要目的是惩戒,或许会残忍,但不会这么用心。我们从来不会把惩戒这种人渣当做艺术来做!那太瞧得起这些人渣了,他们不配!”

    米丝蒂听到罗夏的说法,嘴角扯了扯,感觉好像没好多少。

    不过仔细想想还是很有道理。

    义警做事可不会这么优哉游哉,他们不会这么浪费时间,毕竟他们很忙的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哥伦比亚黑帮的老大被杀这件事……压根没引起什么波澜。

    毕竟那可是黑帮,虽然纽约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,但别忘了这里是纽约!

    哪怕是凯也没办法消灭这里的黑帮。

    黑帮的出现,归根结底是因为基层权力的真空,政府管控不力。可权力真空不会永远存在,社会有自己的调控能力。权力出现真空,自然会有势力去填补。而在很多地方,这部分填补的势力就是黑帮。

    虽然这么说有点超常识,但黑帮的确代表了某种秩序!

    像华夏,政府的力量直接深入到了街道,基层管控能力强!黑社会、黑帮的生存能力自然就弱,他们发展不起来,最多就是一群土混混,不可能有什么严密组织性。

    但在国外就不一样,特别是西方,他们的政府对基层管理能力相对较弱,这就给了黑帮生存空间。

    其实观察黑帮形成和发展最好的例子,就是苏联。

    苏联时期,根本不存在什么黑帮。

    因为强大的基层管理能力,让所有的涉黑分子,都被送进了古拉格种土豆去了。但随着苏联出现问题,对基层管理能力减弱,许许多多的黑帮就开始发展起来。

    可即便如此,苏联晚期,那些黑帮其实也只是一些松散的小团伙,且压根没什么影响力。

    但随着苏联的崩盘,原有的社会体系崩盘,底层秩序开始混乱的时候,原苏联境内的黑帮就开始野蛮生长。在掌握基层权力之后,这些黑帮发展的非常迅速,并且趁着私有化进程,他们侵吞了大量属于国家的资产,然后飞速壮大。

    然后俄罗斯黑帮短短二三十年的时间内,就成为全球最猖獗的黑帮。

    凯就算再厉害,也没办法改变美国的政治生态。

    美国人本来就有结社传统,因为他们也没什么所谓的基层组织,加上贫富差距等等一系列问题!

    黑帮几乎是不可能被消灭的。

    凯就算干掉再多黑帮分子,也架不住,这个国家每年都能产生无数预备役黑帮啊!

    小约翰的视频看过么?

    龙场悟道了解一下。

    美国可是全世界最大的监狱国家!

    根据统计,美国的监狱人口高达230万人,位居世界第一,相比于其总人口3.27亿人,其监禁率高达0.7%,也位居世界第一。另外还有370万人接受缓刑或者假释。(2006年的数据更夸张,全美有近700万人人被关押在监狱中、被判缓刑或者是假释,这个数字占到了美国成年人口的1/32这可是美国自己的数据)

    另外美国有3800万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,而且其中有超过800万人处于深度贫困!

    想想看,这是多么巨大的一个人口红利?

    很多人穷人吃起饭,只能去犯罪,一旦进入监狱,立刻龙场悟道,从原本的小偷小摸,立刻进化!

    他们出狱之后,因为有案底,正规工作不可能招收他们。

    干不了正行,又在黑帮学了一身的偷鸡摸狗本领,他们能干嘛?可以干嘛?

    当然只能参加黑帮。

    至少黑帮的人事部门招收员工不需要看文凭和学历!甚至对于有前科的人员还优先录用……

    可以说,黑帮人口源源不绝!

    消灭黑帮?

    不可能!

    而纽约经济好,有钱。这可是一大片红海,没有黑帮不希望进入纽约的。

    凯就算再厉害,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。

    所以纽约黑帮一直都存在。

    黑帮人员被杀……不是很正常的事么?

    谁特么会在意黑帮被杀的新闻?

    现在连黑人平权都不香了,谁特么会去给黑帮成员叫屈?(最近欧美的政治正确的风已经疯了,连特么恋童癖枪尖犯都开始要关爱了……真的不能理解这帮损塞是个什么想法,难道这种人也可以影响选票?)

    除了警察,没人在意哥伦比亚怎么样。

    而凶手自然也还在逍遥法外。

    “‘修补匠’菲尼亚斯·梅森?”

    科技宅肥仔梅森被带到了一个废弃工厂。

    “你们是谁?我叫克里特·卡尔玛!我不认识你们?你们要做什么?我可以给钱!求你们不要伤害我?!”

    梅森很熟练的报了假名,并且顺滑的把自己的钱包给拿了出来。

    斯奈特好笑的看着这个小胖子:“梅森,梅森,梅森。你以为我们是谁?街头混混?”

    镜子大师和尖峰人脸色一红,他们还真是街头混混……他们刚刚还想着,自己是不是抓错人了。

    主要是这个小胖子装的太真了!
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