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森让小黄毛巡查了一遍领地,一如之前,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,这让他心情有些失落。
别人都盼着不要有袭击,可他却希望那人早点来。
正好试试决斗牢笼,同时拿对方的命,来提升一波自己的实力。
一个黄金7阶的骑士,伊森都不敢想像那将会为自己提供多少原力。
可对方不来,他是有力使不出。
不能解决这个隐患,又不能提升实力,这让伊森很苦恼。
伊森一人漫步在沙滩之上,看着雪后初晴,阳光明媚的风景,不禁伸了个懒腰。
想起最近每天都无所事事,感觉身体和心都闲了下来,甚至好几天都没有训练过剑术了。
突然觉得不能再这么散漫下去,否则没有足够的实力,保护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。
那么以后的日子,就会像这天气一样,看着一片风和日丽,其实不过是真正凛冬开始前的平静而已。
当真正寒夜降临之际,没有准备,那将是末日。
记得萨贝里曾经跟他说过,这里的近海,在凛冬之际,都会结上厚厚的冰层。
伊森估算过,要是近海都能结冰,那这里的温度,至少要到零下二三十度。
这种天气,要是敌人再来偷袭,把船给毁了,那真就完蛋了。
“不行,看来要想点办法,不能这样干等着。”
伊森一边想着办法,一边又沿着海滩逛了一圈。
这时,安吉丽娜走了过来。
“伊森!”叫着名字,安吉丽娜走上前,幸福地搂上伊森的手臂:“在想什么呢?叫你好几次,你都听不到!”
“怎么了?出什么事了?”伊森问道。
“没出什么事!就是早餐时间到了,来请我亲爱的丈夫呗!”安吉丽娜笑着回道。
伊森一听,脑中灵光一闪:“你说什么?”
安吉丽娜被伊森这么一问,有些摸不着头脑,弱弱地说道:“我说早餐时间到了。”
“不是这句,下一句!”
“请我亲爱的丈夫去吃早餐?”安吉丽娜又弱弱地说了句。
伊森顿时明白了:“没错,就是请。他不来,我可以请他来啊!哈哈!安吉丽娜你可真是天才!”
安吉丽娜被伊森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弄懵了:“你在说什么啊?”
伊森笑了笑:“安吉丽娜,我们来这里也好几天了。
按常理说,我们刚登陆的时候,正是立足未稳之际,这时候应该是最适合发动袭击。
可我们却连个人影子也没见着,这是为什么?”
“这还简单!”安吉丽娜笑道:“如果他真是受人指使,那么消息传递总是需要时间的。
从他知道我们在这里,哪怕用飞鸟传信,再加上各种耽搁,至少也要好几天的时间。
而他到现在也没出现,恰恰就证明,指使他的人,一定在大后方。”
“正解!”伊森轻轻地敲了敲安吉丽娜的鼻头:“走吧!去吃饭!”
安吉丽娜见伊森话说一半,就不说了,当场就不干了。
“你突然问人家这些事,却不说要干什么。你不告诉我,我吃不下。”
“放心吧!咱们先吃饭。等下你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。”
说着,伊森就拉着安吉丽娜回船上吃早餐。
餐后,伊森叫来了提伯斯,让他今天去50里外的要塞买些工具。
并且交代不需要买太多,只要随意买几把锯子就行了。
随便让他问一下,那里有没有闲余的人,愿意来领地干活的,包吃包住,还给银币。
提伯斯听后,一脸迷茫。
“伊森大人,我们这里还有不少锯子,就不用买了吧!
如果只是要请人帮忙,也不是现在啊!这大冬天的根本没办法干活。
请他们来,不是白吃白住嘛!”
伊森没办法跟他解释要干嘛,只能说道:“你按我说的去做就好了,别外,如果真有闲人来应聘,你好好挑挑,哪个便宜就选哪个。
不过,别太多啊!挑个三五个就好了。
最重要的是,要慢慢挑,让大家都知道,劳森领地在招人。”
“啊!”提伯斯一脸懵。
“啊什么呀!”伊森很无奈:“趁着现在天色还早,赶紧出发。
你也不用着急回来,花个一两天时间,把人挑好了再回来。
你要是喜欢,我知道那里有酒馆,你也可以去喝两杯,算我请!
对了,你身上有钱吗?”
“没有!”
伊森让安吉丽娜取了几枚金币给提伯斯,再次嘱咐他不用急,一切以安全为主。
提伯斯虽然不明白伊森想干嘛,但公费旅游,他哪里会不愿意。
于是,提上行囊,乐呵呵地上路了。
虽然提伯斯没去过边境要塞,但这里只有一条路,只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,就不会有错。
因为是公费旅游,提伯斯一路走的都很开心。
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,这一走竟是走了快十个小时,硬是从白天走到了晚上,寒冷和饥饿压的他快喘不过气来。而且由于冬季天色暗的早,无尽的黑暗更是令他惧怕。
在黑夜中走了三四个小时后,终于看到点点火光,以及火光之上一座巨大的黑影。
这是巴伦要塞,建立在安基山脉两座山峰之间的巨型城墙式建筑。
高有80多米,长度超过40米,底部最宽处有14米,顶端也有6米宽,绝对是巨无霸的存在。
而类似这样的巨无霸,在人类国度还有十六座,七座在阿斯兰帝国,十座在瓦特兰共和国。
正是这些坚固的要塞,死死地卡在兽人通往人类国度的必经之路上,守护着人类的生命安全。
巴伦要塞是其中最边缘的一座,常驻士兵接近3000人,再加上士兵的家属,以及一些佣兵,这里常驻人口接近9000人。
也因这么多的人口,城墙底下的兵营,渐渐发展成了小镇。
和内陆的小镇相比,谈不上更繁华,但基本也不会缺啥。
饥寒交迫的提伯斯,一赶到小镇,立刻就去找了一家酒馆,要了几块牛排,还要朗姆酒。
酒肉下肚后,他才感觉活了过来。
这时,与他拼桌的一个士兵,看见陌生面孔,主动与提伯斯打起了招呼。
“嗨,大叔!哪里来的,平时没见过你啊!”
提伯斯都50多岁了,又因经常劳作,满脸皱纹,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老。
别人叫他大叔,本来也没什么问题。
可提伯斯一看是个长得比他还老的人,叫他大叔,他就不乐意了。
“兄弟,你今年几岁了,叫我大叔?”
那人一听,笑道:“噢!对不住,兄弟,我叫佩里克,今年已经30了!
因为看兄弟穿得像外地人,才弄错,实在抱歉。
不知道兄弟是哪个营地调来了!”
提伯斯一听,大吃一惊:30岁?30岁长这模样?
想到这,提伯斯四下巡视了一眼,这才发现,在坐的,几乎都是跟他一样满脸风霜。
不会在坐的,其实都是年轻人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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