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,确实是好酒,馥郁芬芳,香气扑鼻,惹人沉醉。
王冠端起酒杯,扫视寂静无声的大雄宝殿,朗声说道:“我在南京城里听到过一个笑话,有个地主老财的儿子不识字,别人劝富翁聘请老师教导,老师先教“一”字,是一画,“二”字是二画,“三”字,是三画,随后地主家的傻儿子得意地把笔丢了,告诉富翁他已经通晓字义,不用老师。富翁听了很高兴,遂辞去老师。某天,富翁想请一个万姓的朋友来喝酒,让他儿子早上起来写张请帖,但到了中午还不见写成,便去儿子那询问。他儿子抱怨说:世界上的姓氏有那么多,为什么那个人偏偏姓万?我从早上到现在,才写到五百多画!”
听到这枯燥无味的笑话,群妖面面相觑,相顾无言,过了两三秒才后知后觉地齐声大笑起来。
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声溢满整间大殿,道士王冠欣喜地端起酒杯,对宾们说道:“与诸君共饮!”
“共饮!”
妖魔们嬉皮笑脸端起酒杯,一饮而尽。
任务小队的成员们,看着群妖烈酒入喉,也端起酒杯,假装饮酒。
被灵气浸润过的酒水确实不同凡响,任何妖魔饮完一杯之后,都面色潮红,意乱神迷,群妖挨个讲起老掉牙的笑话,把其他鬼物逗得哈哈大笑。
没有笑话可讲的妖鬼,也讲起了最近吃人的故事,何时,何地,何种人。
“我前天在山里还劫了一帮行商,里面最好吃的是一个胖子,而他身上最好吃的是肝,多油,肥腻,顺滑。”
“错,胖子最好吃的是脑和肠,脑满肠肥嘛。”
“我倒是觉得瘦子更好***道,耐嚼。”
“啧啧,好想再吃两个童男童女啊....”
喝醉的妖魔彻底撕下人畜无害的伪装,大肆谈论起吃的经验。
坐在小角落里的任务小队众人面色阴沉不定,在妖魔眼中,他们是从海外回到中原的邪修,
只要他们敢露出一点半点义愤填膺的模样,第一时间就会被群妖群起攻之,围剿杀死。
隐忍。
首座上的山魈道人环顾大雄宝殿,笑道:“宴是好宴,酒是好酒,岂能没有好肉?”
他大手一挥,白衣厉鬼轻飘飘飞回轿子,从里面背出了一名穿着红色长裙、挺着肚子的美艳女子。
那女子一直昏迷,被背到大厅,受妖气一激,登时醒来,环顾四周入眼处尽是狰狞恐怖的妖魔鬼怪,惊叫一声,几欲昏厥。
哈哈哈哈,群魔看到孕妇惊吓的惨状,放肆大笑,张狂笑声像是要掀开整间大雄宝殿。
“红娘莫怕,到为夫这儿来。”
首座上的王冠道人挥了挥手,慈眉善目地对女子说道。
“夫君救我!”女子看到王冠,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,慌乱地跑向王冠,躲在他的身后,“这里是....”
“这里是孤寒寺,这里是群魔殿。”王冠用那鸡皮也似的枯瘦手掌,抚过孕妇的头发,温柔地说道:“红娘,你跟了我多久?”
“三,三年。”红娘牙关打颤地说道:“夫君将我从秦楼楚馆中赎身出来,已有三年。”
“三年了啊。”
王冠感慨着,伸手摸了摸红娘挺起的大肚皮:“你可算怀上了。”
红娘似乎意识到了什么,捂住自己的肚子,脸色煞白地说道:“夫,夫君?”
“世人都说,酸儿辣女,红娘,你最近喜欢吃酸的,还是喜欢吃辣的?”
“....酸”
“那就是儿子了?”
王冠抚掌大小,对众妖魔说道:“生儿子好啊,生了儿子,可要比生个女儿,多个一两半两的肉量。”
?
妖鬼们先是一愣,旋即恍然大悟,放肆地大笑起来。
“是是是,王冠道长说的不错,这男婴,是要比女婴多上一份肉量。”
妖魔的奉承,在红娘听起来如同来自地狱的耳语,她浑身战栗,丝毫不敢动弹。
“红娘,你是不是一直很奇怪?”
女子越是恐惧,王冠的声音就越是轻柔,“我的家室并不显赫,名下的店铺经营状况不佳,连对购置耕地,也兴致缺缺。你说,我是怎么在短短数年内,积累到万贯家财?”
“....夫君,夫君能炼制丹药。”
“没错,炼丹。那我炼得又是什么丹?”
“我不知道,我不知道.....”
“不,你知道。”王冠笑道:“你知道我炼得什么丹,所以你才坚持住在南郊小院,死活不肯住进王府。”
“....”红娘惨白着脸,一言不发。
“蠢女人,可怜,可悲,可叹啊。”王冠微笑,抚摸着红娘的肚皮,“你最近,不是在为那位丧母丁忧三年后归来的刑部侍郎,王爌王存约,暗中收集证据,想着检举我,把我打入地牢,把你的姐妹从王府里解救么?”
红娘面无血色,抖如筛糠,牙关不住打颤。
大雄宝殿中,群魔小声议论着,对于这些妖鬼而言,什么刑部侍郎,什么王爌王存约,都是红尘人间中的琐碎事情,他们不了解,也不想了解这一切和今天的酒宴有什么关系。
“原来,是这样。”
李昂悠悠一叹,转身对队友轻声说道:“嘉靖十三年,孤寒寺,王冠,陪都南京城....我明白的太迟了。”
邢河愁压低声音,急急说道:“你明白了什么?”
“系统从一开始,就在暗中提示我们这件任务背后的一切,所有的线索都摆在眼前,只是我们没有发现。”
李昂苦笑着,用指关节锤了锤自己的脑瓜,“各位有没有看过一本明朝万历中叶,由翰林院修撰焦竑焦弱候,所编纂的明朝人物传记资料,《国朝献征录》”
???
那是啥?能吃么?
“《国朝献征录》搜集了从洪武至嘉靖十二朝的训录、方志、野史、神道碑等原始史料,以宗室、勋贵、内阁、孝子、义人分类标目,搜罗甚广,内容详实,可信度极高,与《明史》同为信史。”
李昂用极快的语速解释道:“而在这么一本信史当中,却写有一件惊世骇俗、耸人听闻的怪谈。”